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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国看企业制度管理

标签:曹操 诸葛亮 李严 关羽 孙韶 徐盛 马谡 孙权 刘禅 刘备

2011-09-01 00:00:00三国 252人已围观

  一个企业不能仅依靠企业领导人的威信、人格魅力去管理干部员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管理基础不应该是随时、随地、随意由领导人临机处置,无章可循。建立企业管理制度可以大大降低个人因素影响企业的管理,依靠科学合理的授权、约束和控制,以及对制度适时的调整,使整个企业有效、健康地发展。

  现今有各种成熟的企业管理模式理论,很多知名企业也有自己富于特色的管理模式,根据管理模式的不同,其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也会有所不同,企业在制定本单位管理制度时可以参考、借鉴。管理制度的编制原则是:服从于组织结构和规模的原则、简明化原则、系统化原则、锁链化原则、一般和特殊相结合原则。

  企业管理制度重在遵守执行

  凡有企业必有管理制度,篇幅不一,多者万言,少者仅有几页,但是它们都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笔者也见过有企业请专业公司花数十万元代价制定出数十万字的管理制度,然后因推行不利将其束之高阁。

  企业管理制度出台后遵守执行才是关键,否则就形同虚设,企业员工就会逐渐挑战它的权威性。在保障企业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尽量科学、严谨、全面,以便减少修改次数。每次修改都需要一定的执行磨合期,给企业管理带来暂时混乱。对于新业务应先制定试行制度。

  2、大规模修改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将给企业带来动荡,并使企业付出较高成本。

  3、无论事务性制度、业务性制度或待遇制度的修改均须先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减少阻力,做到平稳对接。避免制度刚一出台就遭到抵制,难以实行。

  4、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5、企业高层是管理制度最常见的破坏者,越级指挥、不遵守财务制度是通病。遵守管理制度应从高层做起。

  6、某些管理制度应有适当的弹性(即便是国家法律在制定上也有一定弹性,如最低处以多少倍罚金,最高不超过多少倍之类的),保证顺利实施。

  制度执行的最好效果就是在无歧视原则下产生的普遍的认同心理,这也正是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因为每个人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在执行制度时是很难以做到完全公正和无歧视性的。因此在制度的管理上,对特殊个案需要适当的弹性处理,这一点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要有心理准备的。我们从《三国》看几个实例。

  一、曹操割发代首

  《三国》第十七回,曹操出征张绣途中,为安抚民心,便谕村人父老及沿途官吏,曹军“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巧的是曹操正在骑马行军途中,忽田中惊起一鸠,曹操坐骑蹿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曹操立即叫来行军主簿,要求议罪,主簿十分为难,曹操却说:我自己下达的禁令,现在自己违反了,如果不处罚,怎能服众呢?这时谋士郭嘉引用《春秋》为其开脱,此时曹操便顺水推舟,说“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以剑割下自己一束头发,掷在地上对部下说:“割发权代首”。

  此实例应关注两点,第一,在制定制度时缺乏弹性,刑罚过重,应视不同情况处以数倍罚款赔给老百姓,然后从肇事者军饷(或俸禄)中扣除;第二,由于在制度上缺乏适当弹性,往往给执行造成难度,不得不增加制度的管理弹性。本例“割发代首”就是制度的变通执行。

  二、义释曹操与失街亭的两张军令状

  关羽在赤壁之战时奉命把守华容道是立了军令状的,承诺如放了曹操“愿依军法”。刘备对关羽能否守纪是有疑问的:“吾弟义气深重,若曹操果然投华容道去时,只恐端的放了”。而诸葛亮的安排是故意叫关羽放掉曹操的,似乎将军法视为儿戏,刘备、诸葛亮一开始就没准备把那个“军令状”看得有多重。关羽放掉曹操后,只得了个“权记过,容将功折罪”的处理结果。

  无独有偶,马谡把守街亭也是立了军令状的,马谡失街亭以后,诸葛亮却说:“今败军折将,失地陷城,皆汝之过也!若不明军律何以服众?”,挥泪将马谡杀掉。同样是立了军令状,与关羽的处理结果相比,马谡何其冤也!

  三、同样的妄奏不同的结果

  诸葛亮在六出祁山时,接连两次有人妄奏,两次的错误形式几乎一模一样,但诸葛亮也采取了对当事人不同的处理。再一次体现了某些时候制度不得不需要弹性管理。

  第一次被召回是在《三国》第一百回,司马懿指使蜀国叛将苟安散布流言,说“孔明有怨上之心,早晚欲称为帝”,结果“宦官闻知大惊,即入内奏帝”。诸葛亮被后主召回后,“孔明将妄奏宦官诛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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